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司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遵纪守法,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员工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员工在其所在学校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3.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4.符合我司制定的其他具体要求。
二、申请与选拔程序
1.考生申请。已获得或有可能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通过我司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fafu.edu.cn/)查看我司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与学院导师联系接收事宜。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在教育部要求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注册、缴费并报考我司。已被我司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学院负责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
3.复试。符合复试条件的资格审查,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重点考查考生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
4.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接收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后报研招办审核。
5.研招办确定拟接收名单后在学校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三、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等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信息,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1.《公司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1份;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员工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思想政治情况表1份;
5. 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6.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报考我司的推免生;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
3.未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4.政审不合格;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 复试形式:采取网络复试。
3. 复试内容及成绩: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无故不参加复试,视为放弃,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复试以面试为主,重点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占60%(其中专业课知识成绩占70%,外语成绩占3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占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体检除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未尽事宜参见《公司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章程》。
六、联系方式
0591-22850748(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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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