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0-10-12 信息员: 浏览次数:568
现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学院相应制订以下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1.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中的参评条件进行申报,往年评过国家奖学金的员工不再参评。
2.公司各年级名额分配:2017级1个名额;2018级1个名额, 2019级1个名额;备选1名,从学院各年级择优推荐。
3.以2019-2020学年的综合测评专业排名第一,智育测评专业排名第一为必要条件,从符合条件的员工中筛选(综合考虑员工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专业平衡等方面的情况)。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
1.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中的参评条件进行申报。
2.公司各年级名额分配:2017级23个名额,2018级9个名额,2019级11个名额,备选3
从学院各年级择优推荐。各年级根据专业贫困生人数分配专业名额,保持各专业贫困生获得励志奖学金的比例相对平衡。
3.2019-2020学年校贫困生库的同学可申报。
4.以2019-2020学年的综合测评专业排名为主要推荐依据,同时考虑符合参评条件员工的家庭情况和已获资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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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