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员工奖学金管理办法》(闽农林大学〔2016〕16号)文件规定,参照学校《关于评选2021年度严家显奖学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通知》中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司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现将我司2021年度严家显奖学金(研究生组)评选工作具体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评选表彰称号
公司“严家显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取得我司学籍且表现优秀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毕业班博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重考或补考课程,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通过出国外语水平考试;
⑤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曾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高质量论文(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 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等;获得授权专利,审(认)定动植物新品种、新药;获得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和科技创新奖项的(参照《公司员工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认定);科研成果或作品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⑥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署名和第一署名单位为公司,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成果必须见刊或证书;
⑦曾获得省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⑧同一学年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四、评选办法
评选名额、条件等按《公司员工奖学金管理办法》(闽农林大学〔2016〕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评选办法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员工代表组成的推荐小组,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依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本学院员工自主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分类排名推荐。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品牌严家显奖学金(研究生组)推荐小组成员名单:
推荐小组组长:黄文龙、廖飞宇
推荐小组组员:焦廷伟、胡喜生、盛叶、吴能森、叶宝春、林月容、陈晓辉
(二)公司严家显奖学金(研究生组)推荐小组根据申请人申报材料、现场答辩情况,综合考虑科研学术水平、参与社会实践、道德风尚、志愿服务、综合素质能力等“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推荐。
(三)学院择优推荐硕士研究生1人,并在全院范围(学院网页和信息公开栏等)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报送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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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